1、义务教育资助政策有哪些项目?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生活费补助政策。
(2)长春市城市义务教育困难学生资助。
(3)长春市城乡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中小学生营养午餐补贴。
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生活费补助的资助对象和标准是什么?
资助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资助比例按平均33%确定。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生活费基本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天补助4元,初中生每生每天补助5元,学生每年在校天数均按250天计算。
3、长春市城市义务教育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和资助标准是什么?
长春市城市义务教育困难学生资助对象是就读于城市义务教育阶段的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子女;资助标准是免除国家和省教程教科书、作业本、校服费用,补助特教寄宿生生活费。
4、长春市城乡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中小学生营养午餐补贴资助对象和资助标准是什么?
全市公办普通小学、初中的城乡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在校学生。城区(含开发区、双阳区)午餐补贴标准:小学6元/天/人,初中7元/天/人;四县(市)标准:小学5元/天/人,初中6元/天/人。小学、初中按每学年195天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