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全市民生行动计划,确保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中、高考学生顺利升学,由市民生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慈善会、各城区、开发区政府(管委会)、各城区、开发区慈善会等部门联合开展的2012年度“爱心圆梦”慈善助学活动将在6月初启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中考部分
(一)申报时间
7月26日至9月22日。因录取时间延后,进行补办处理。
(二)资助范围
具有长春市各城区、开发区户籍,家庭享受城乡低保或低保边缘待遇,已被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应届中考毕业生(择校生不在资助范围之内)。
(三)资助标准
一次性资助3000元(双阳区1000元)。
(四)报名所需资料
低保证、户口簿、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录取学校收费通知等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低保边缘待遇的须加盖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公章的低保边缘审批表复印件、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两张。
(五)申请程序
1、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到户口所在地慈善会领取表格,审验后盖章。
2、考生携带相关手续,到市教育基金会审验盖章。
3、等待市教育基金会通知,到市教育基金会领取慈善助学金。
二、高考部分
(一)申请条件
1、具有长春市城区、开发区常住户籍。
2、学生本人正在享受长春市城乡低保或低保边缘待遇。2012年6月26日后办理城乡低保网络手续的不在资助范围内。
3、学生为2012年应届考生,考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内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国家免费师范生、国防定向生及国际交流生不在资助范围内。
4、考试分数在2012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
5、孤儿考生原籍须为长春市各城区、开发区。
(二)所需资料
1、录取通知书及收费通知原件及复印件。
2、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加盖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公章的低保边缘审批表复印件。
4、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A4纸正反面复印)。
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6、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两张。
7、集体户口的孤儿考生须提供出生地为长春市的相关证明。
(三)报名时间
7月26日至9月22日。因录取时间延后,进行补办处理。
(四)资助标准
1、长春市城区、开发区(不含双阳区)低保和孤儿考生每人10000元,低保边缘家庭考生每人5000元。
2、双阳区低保和孤儿考生每人6000元,低保边缘家庭考生每人3000元。
(五)申领程序
1、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备齐本方案所确定的“所需资料”,由考生本人到户口所在地城区、开发区慈善会领取《长春市慈善助学金申领表》。
2、考生持相关手续到户口所在地社区盖章。
3、考生持相关手续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盖章。
4、考生将相关手续送还户口所在地慈善会。
5、等待通知,领取慈善助学金。
三、相关单位联系电话
朝阳区慈善会85109292 南关区慈善会85272271
宽城区慈善会89990137 二道区慈善会84644515
绿园区慈善会87605356 双阳区慈善会84224343
经开区慈善会84648365 高新区慈善会85542537
西新区慈善会81501319 净月区慈善会84552517
莲花山慈善会89651379
长春市慈善会 绿园区皓月大路1115号 87826649
长春市教育基金会 南关区曙光路311号(长春市教育局曙光路综合楼)A楼106室 81151273 8104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