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长春市慈善会领衔、长春市教育基金会具体承办的中考生慈善助学金发放工作,今年再上新台阶。
中考生慈善助学金是长春市“爱心圆梦”慈善助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最大特点是:只要符合救助条件就“有一助一”。据2008到2010三年统计,由中考生慈善助学金资助的中考生已达980人,助学金额达662,400元,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今年的中考生慈善助学金有三个新特点:一是资助额度显著提升,由往年的每生600元提高到1000元;二是扩大了资助范围,将“低保边缘待遇”等(低保)证外特困状况纳入了资助范围;三是在简化手续的同时,强化了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审查力度。
请中考生进一步关注今年慈善助学金以下信息:
申报时间: 7月26日到9月23日;
资助范围:包括具有长春市各城区、开发区户籍,家庭享受低保或低保边缘待遇,已被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应届中考生(自费生不在资助范围之内);
报名所需材料包括:低保证、户口簿、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录取学校收费通知等原件及复印件,加盖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公章的低保边缘审批表复印件、1吋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
申请发放程序: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到户口所在地县区慈善会(设在民政部门内)领取表格,审验盖章;考生携带相关手续到长春市教育基金会审核,由长春市教育基金会统一发放助学金。
长春市教育基金会联系方式:电话81151263 81040810;地址在长春市曙光路311号B楼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