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工作
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
长春市直属高中:
为了使普通高中国家资助政策落实到位,进一步规范我市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国家资助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我中心决定2015年11月26日-31日对所属高中(含民办)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内容
1、 2015年春季至2015年秋季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发放和管理情况,包括申报情况、发放程序、发放标准、金额及资助人数。
2、校内资助资金的提取和使用情况(包括提取的比例、使用办法、资助的项目)。
3、资助政策的宣传、贯彻落实情况,包括资助组织机构的建立情况、档案管理情况、资助学生的评定标准、受助资格认定、发放方式和时间,资助励志教育相关活动开展情况。
4、各县(市、区)配套资助资金的落实及高中助学金名额分配情况。
5、市属高中上次检查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 检查方式
我中心将成立检查小组,通过听取学校关于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工作汇报,查看学生资助资料、翻阅账本、走访学生等方法开展检查。
三、相关要求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把2015学春季和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形成总结、材料装档备查。
长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月七日
附: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备查材料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备查材料
要求学校将以下资料按班或年级分学年归类装入档案盒备查:
资料目录:
1、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相关政策宣传工作材料、媒体报道。
2、上级各职能部门下发的普通高中助学金发放及管理的相关文件、通知。
3、学校制定的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工作实施方案和校内资助资金提取和使用方案,及相关工作制度。
4、学校内部对国家助学金指标的分配原则及评审办法
5、学校制定的关于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校内资助工作流程图。(将流程图公示在显著位置,以便让学生清楚国家政策,了解工作流程)
6、学校和各班级成立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名单(包括学校领导、教师、学生代表等)
7、评审过程(包括评审原则和方法;评审过程的原始材料;评审小组评审活动的照片、视频等材料)
8、学生递交的申请书、申请表、困难证明、助学金使用计划等材料
9、每学年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详细信息,受助对象变更相关说明材料。
10、公示材料(包括国家助学金和校内资助资金,公示期为七天,需要有公示栏的照片)
11、学生领卡签字单、领取国家助学金和享受校内资助资金的签字手续,发放明细表,银行的回执单(加盖银行公章)。
12、每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校内资助资金的的评审发放工作总结(包括工作认识、操作过程、措施办法、典型事例、作用意义等)